清研智谈 | 维护河湖健康生命,稳步建设幸福河湖

河湖是大地的血脉,是文明的摇篮,是精神的底蕴。习近平总书记始终心系河湖,为河湖的保护治理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党的二十大提出,“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2023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再次强调,要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深入推进长江、黄河等大江大河和重要湖泊保护治理。2023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河湖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开启新篇章。

河湖保护治理迈向人水共生新阶段

党的二十大提出,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新时代河湖保护的新阶段、新要求。近年来,河湖面貌实现历史性改善——断水百年之久的京杭大运河再度全线水流贯通,断流干涸26年之久的永定河首次实现全年全线有水;黑臭水体、劣五类水体逐步实现动态清零。逐步实现由“脏”到“净”、由“净”到“清”、由“清”到“美”的转变。

新时代河湖保护治理,事关战略全局、事关长远发展、事关人民福祉。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加强大江大河的水源涵养,加大生态保护力度。必须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复苏河湖生态环境,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永远造福中华民族。

深入落实河湖长制 推进幸福河湖建设

近年来,人民群众对走进自然、感受美好生活的愿望日益迫切。为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河湖环境建设目标应不单聚焦于“美”,河湖建设保护思路需进一步升级,从河湖面貌向百姓感受迭代,从“美丽河湖”向“幸福河湖”迈进。放眼全国,已有多个省市试点建设幸福河湖。

江苏省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关于推进全省幸福河湖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部门责任和实施路径;颁布幸福河湖评价办法和评价标准,规范工作流程和技术指标。

浙江省持续推进河湖治理工作,从“万里清水河道”到“美丽河湖”,从“五水共治”到河湖长制,全省向形成“一村一溪一风景、一镇一河一风情、一城一江一风光”的水美格局推动发展。

安徽省将幸福河湖建设纳入省级河湖长制年度工作要点,印发实施省级幸福河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公布省级幸福河湖名单。

福建省将幸福河湖建设内容纳入河湖长制年度工作要点,由省河长办牵头,与污水治理、水质提升、河道景观改造等治理措施结合,联合推动各部门开展幸福河湖建设。

江西省印发《江西省关于强化河湖长制建设幸福河湖的指导意见》,省河长办制定印发《江西省幸福河湖实施规划或实施方案编制大纲(试行)》。

广东省出台总体规划、政策措施、设计技术指引、建设评价标准、安全标准、运行管护指导意见等,形成一套完善的规划、政策和技术标准体系。

重庆市2021年起全面启动市级示范河流建设,出台《示范河流建设工作方案》,聚焦基础工作、河流管理保护工作、河流管理保护成效、示范性工作,制定38项建设标准。

借鉴先进工作经验 建立健全评价体系

2023年北京市幸福河湖评选工作围绕“安全、生态、宜居、富民、智慧”五大关键词展开,旨在实现安全流畅、水质优良、岸绿景美、管理高效、人水相亲、共治共管、宜乐宜游的河湖。相比于其他省市,北京市幸福河湖评选还需建立更加完善、全面的规划方案、建设标准、考核办法等。

在建设方案方面,水利部于2023年8月印发的《幸福河湖建设成效评估工作方案(试行)》为幸福河湖建设提供参考范本,在此基础上,结合河湖长制工作实施方案、河湖健康评价方案、水利部关于幸福河湖建设有关要求等相关工作,科学评价幸福河湖建设成效,制定适宜本市河湖状况的建设方案。始终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设计、高质量建设,精雕细琢、综合施策,健全工作机制,全方位保障幸福河湖建设。

在规范标准方面,以江苏省为例,江苏省对全域河湖进行分级分类管控,分为骨干河道、城市河湖、农村河湖等等,分别以“河安湖晏”、“水清岸绿”、“鱼翔浅底”等不同标准进行分别规划、分别治理。福建省在连续4年发布《河流健康蓝皮书》的基础上,把流域评价和区域评价结合起来,打造一大批幸福河湖示范样板。安徽省开展幸福河湖建设标准研究工作,在此基础上制定印发《安徽省幸福河湖评价标准(试行)》,省河长办指导全省幸福河湖建设工作,责任河湖长统筹调度,各级河长办牵头负责,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形成幸福河湖建设合力。为幸福河湖建设奠定良好的评价基础。

在考核办法方面,市河长办牵头,充分利用河湖长制平台推动幸福河湖建设,将幸福河湖建设纳入河湖长制考核体系,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依托河湖长制日常考核工作,委托第三方机构,依照幸福河湖规范标准制定适宜的幸福河湖评价指标,制定印发示范河湖建设评分标准,开展全域性河湖幸福评价工作,将河湖长制制度优势转化为“看得见、摸得着”的优美河湖生态环境。

总结

党的二十大明确要求,推动重要江河湖库生态保护治理。要深入落实河长制湖长制,稳步推进幸福河湖建设。建设幸福河湖是响应习近平总书记伟大号召、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的具体行动,是全面强化河长制湖长制、创新河湖管理保护机制的有益探索,是满足人民群众对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需求的内在要求,是巩固河湖整治成果、系统治理河湖的重要举措。要站在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建设幸福河湖的重大意义。持续推进河湖生态环境治理改善,打造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人和的健康美丽幸福河湖。

撰稿 | 钟钰祺 清研集团资源环境研究部研究员

编辑 | 扆国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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