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研智谈 | 从演变进程看北京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特色
村容村貌作为乡村外在的自然表现,也是乡愁的主要载体。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改善、提升农村生活环境和村容村貌成为广大农民群众最期盼的问题。2005年10月,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决策,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制定了具体的目标。各级政府积极贯彻中央要求,将基础设施建设投入重心向农村偏移,加快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各地农村村容村貌发生了很大变化。党的十九大提出了乡村振兴战略,将新农村建设上升到了国家战略层面,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成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点任务,实现新突破。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大报告中更是提出“提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推进城乡人居环境整治”的要求。
北京市作为首都,其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一直走在全国前列。早在2004年,北京市就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以实现农村“绿化、美化、硬化、净化、亮化”(以下简称“五化”)为标准的“生态文明村”创建活动,推动全市具备条件的村庄进行环境整治,开展生态环境建设。北京市“生态文明村”验收考核第一项指标就是以村域规划、村容村貌、产业结构、饮用水源、污水处理、垃圾处理、林木覆盖率为主要内容的村庄建设,基本涵盖了之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主要工作方向。清研集团城市管理研究团队分析阐述北京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演变进程,借此探讨北京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工作特色。
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到乡村振兴战略
描绘新蓝图
农村人居环境是广大农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底色,见证了乡村的兴衰荣辱,伴随着国家农村建设政策推进而不断改善提升。在2006年以前,北京市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提升相关工作也一直在进行,但在政府文件中涉及到整治工作基本都是“农村环境”、“农村生态环境”的提法,并没有形成科学、统一、专门的政策表述,直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时期开始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才开始频频出现在政府文件的话语表述中。因此,北京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可以分成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006-2012):2005年10月,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决策,并描绘出了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具体特征——“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2006年中央1号文件《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提出要“加强村庄规划和人居环境治理”,为全国各地农村全面开展人居环境建设提供政策支持。2006年,北京市发布《关于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和《关于加快村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意见》,全市全面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北京市此次整治以村庄街坊路硬化、安全饮水、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厕所改造为重点的“五项基础设施”建设和“让农村亮起来”、“让农户暖起来”、“让农业资源循环起来”工程(以下简称“5+3工程”)为抓手,着力解决农民最急需的生产生活设施建设,全市农村基础设施明显改善。
第二阶段(2013-2017):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 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努力建设美丽乡村”。2013年2月,农业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开展“美丽乡村”创建活动的意见》,决定2013年在全国选择1000个左右村庄开展“美丽乡村”创建试点工作,2014年全面开展创建工作。北京市有10个村庄入选第一批试点,至此,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开始进入一个新的阶段,美丽乡村开始成了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代名词。2014年,北京市发布《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2014-2020年)》,大力实施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工作,重点推进农村地区“减煤换煤、清洁空气”行动、农村电网改造和农民住宅抗震节能改造等,进一步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
第三阶段(2018-2021):2017年10月,党的十九大提出乡村振兴战略,提出“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20字方针,进一步丰富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内涵、提升了美丽乡村建设的层次。2018年北京市发布《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行动计划(2018—2020年)》,在前期美丽乡村建设的基础上,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为重点,进一步提高建设标准,增加建设内容,提升建设水平,北京市美丽乡村建设2.0版正式上线。2022年3月10日,北京市发布《北京市“十四五”时期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乡村行动方案》,为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推进北京美丽乡村建设绘就新蓝图。
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到美丽乡村建设,再到乡村振兴战略,“建设”所处位置的变化,让乡村建设的主体回归农民,既表现了农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在日益增长,又体现了党一直在推进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而这些理论创新映射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域,也促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层次不断提升。
从讲究“村容整洁”到注重“生态宜居”
提升新境界
“绿树村边合,青山郭外斜”,美好乡村田园生活,一直以来都是广大群众心中的期盼。环境问题往往是最容易引起群众不满的,只有不断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新境界,才能更好满足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美丽乡村增色添彩。
在北京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第一阶段,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围绕“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20字方针开展一系列的工作,其中“村容整洁”就是对农村环境整治工作的具体要求。这一阶段,北京市实施了《北京市新农村“五项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北京市新农村“三起来”工程建设规划》,基本解决了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迫切的问题,北京农村人居环境逐渐实现“五化”,达到干净整洁要求,但干净整洁只满足了农民群众对环境的最低层次需求,而且各村基础设施建设基本靠政府来推动,千村一面,同质化严重,有的村甚至举债来搞建设。
第二阶段,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入新阶段,美丽乡村建设成为时代新课题。北京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吸取了之前的工作教训,开始注重因地制宜,坚持规划先行,注重保留农村特色和田园风貌,坚持量力而行,建管并重,广泛动员农民参与建设。北京农村人居环境开始注入美丽基因,绿色低碳田园美、生态宜居村庄美、健康舒适生活美、和谐淳朴人文美开始成为整治工作新标准,北京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目标开始从干净整洁向美丽宜居升级。
第三阶段,乡村振兴战略提出新的20字方针——“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生态宜居”成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新目标,从“村容整洁”到“生态宜居”,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了新境界,不仅讲究外在环境美,还要注重农民主体对美好生活的需求。这一阶段,北京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坚持规划先行,因地制宜,分类推进,注重长效,建管并重,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实施“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全面推进“清脏、治乱、增绿、控污”。北京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立足美丽宜居,从全面推开向整体提升迈进。
从聚焦村内公共区域到
向农户庭院、村庄周边延伸
实现新跨越
北京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不论是萌芽期的村庄“五化”,还是第一阶段“5+3”工程,整治范围只限于村内公共区域环境,瞄准村内房边、路边。通过实施“5+3”工程和“三起来”建设工程,北京农村的基础设施逐渐完善,农村街坊路得到硬化,夜晚村内主要道路实现亮化,安全饮水得到巩固提高,农村环境发生了从内到外的变化,基本实现了路畅、夜亮、村绿、街净,基本解决了村民最直接的需求。
之后,进入新阶段,美丽乡村建设成了农民群众的共同追求。广大农民群众对生活生产条件有了更高的需要,之前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范围已经不能满足群众需求。为此,北京市提出要疏浚坑塘水渠,净化农产品产地环境,规范农药包装物、农膜等废弃物管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范围开始有了新的突破,不再局限于村内公共区域,而是深入到房边、路边、田边、水边、村边,进行村庄环境综合整治。
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以后,生态宜居成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新目标。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期间,北京市整治工作注重农村特色,根据平原、城乡结合部、浅山、深山等不同地区特点,开始全面整治农村环境,逐步消除村域内存在的“脏、乱、差”现象;再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期间,北京市整治工作更加注重与自然条件和风土人情相协调,强调乡村风貌引导,提出要推动环境整治向农户庭院、村庄周边延伸,促进村庄形态与自然环境、传统文化相得益彰。至此,北京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范围实现新跨越,不仅注重村内村外公共区域环境整治,还要聚焦村民庭院环境建设。
撰稿 | 田忠斌 清研集团城市管理研究部研究员
编辑 | 陈泽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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