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银行新版评估体系BEE“解决商业纠纷”领域透视(下)
本篇将继续围绕世界银行新版评估体系BEE的“解决商业纠纷(Dispute resolution)”领域中的“商业诉讼公共服务的充分性”“解决商业纠纷的便利度”两个指标进行解读,并与DB“执行合同”指标进行对比分析,发现差异并寻找改革方向。
b 商业诉讼公共服务的充分性
这一套指标将评估解决商业纠纷的公共服务是否充足。即使一个经济体已经制定了强有力的法律框架,其实际应用情况也可能因现有的机构安排、信息与通信技术基础设施而差别很大。具体来说,纠纷解决办法的有效性和公平性可能受到法官的专业性和独立性、法院的透明度和电子服务的可用性等因素的影响。
该指标将关注在法律框架之外的公共服务的实际可得性和质量。该指标通过专家咨询进行数据收集,一方面,与监管质量指标的情况一样,商业诉讼领域的律师对机构安排、信息与通信技术基础设施最了解,另一方面,专家咨询比公司调查能获得更多信息,因为大多数企业只是偶尔与法院打交道,且往往依赖律师(聘请的或公司内部的)解决纠纷,可能对相关公共服务只有肤浅的了解。鉴于上述原因,该指标收集的数据主要反映高频用户在法院自动化、电子服务等领域的使用体验,尽管这些服务与偶尔使用的诉讼当事人同样相关。
商业诉讼公共服务的充分性有两个指标。
(1)制度框架——学者们普遍认为,制度的质量对纠纷的解决起着关键作用。例如,商业纠纷的解决可能受到法官专业水平、形式主义程度、司法独立性等制度安排的影响。这一指标将评估是否在初审和上诉层面设立专门法院/分庭,是否设立小额索赔法院、非诉讼纠纷解决中心提供的服务类型等。此外,该指标还将评估司法专业性、独立性、公正性和透明度,考察内容包括最新版本的法律是否免费公开,商业判决是否在公开渠道发布,判决是否合理等。
(2)法院自动化和电子服务——该指标关注不同司法层次的商业诉讼数字化水平。解决纠纷的信息与通信技术基础设施仍然是一个相对较新的领域。然而,新冠疫情已表明其对纠纷解决效率的重要性。总的来说,数字化纠纷解决方式有以下潜质:一是缩短处理时间,提高案件管理的效率;二是开通线上渠道,方便获得司法服务;三是便利信息获取,提高透明度。
例如,这一指标将考察电子系统是否实现案卷电子归档、是否设置了法院和当事人之间交换程序文件和通知的功能,是否可以举行虚拟听证会等。此外,人工智能和机器学习对于更好的司法决策日益重要,在项目的下一阶段,该指标可能将这些方面纳入研究领域。
c 信用报告框架质量
这组指标重点评估法院机制的可靠性、可获得性和效率(例如,案件是否值得从一开始就密切跟踪,如果不,原因是什么),以及提供诉讼的不同环节所需的具体时间和费用(即预计需要花费的时间和成本)。
解决商业纠纷的便利度与营商环境的执行合同指标不同,它将从企业和专家两个渠道收集信息以衡量解决纠纷系统的效率和可信度。它将包括三个指标。
(1)司法障碍——该指标关注将商业纠纷提交法庭的主要障碍。参与调研的企业应在确定的时间段中经历过商业纠纷,在分享他们经历的同时,指出阻碍高效、公平解决商业纠纷的主要因素,例如对司法程序的公平性缺乏信任、法官的专业水平不足、诉讼程序持续时间过长、诉讼费用明显较高等。该指标将区分两种类型的企业(国内和国外)以及两种类型的纠纷:两家私营企业(无论国内或外国)之间的纠纷,以及私营企业针与公共机构(如税务机关或其他代表性公共部门机构)之间的纠纷。
该指标的数据通过企业调查进行收集。首先,企业是司法系统的最终受益者,因此,了解他们的实际经历尤为重要。其次,企业通常会在聘请律师之前决定是否提起诉讼,所以专家们可能对企业的决策过程不了解。所有行业的企业都可以就司法系统的质量做出回应并提供独到的见解,然而,为了确保数据的准确性,样本将不包括没有商业纠纷解决经历的公司。在收集数据的过程中,除了要求企业应在特定时间段内(例如过去5年)发生过商业纠纷外,将不再对具体的案例做出规定。
(2)和(3)解决商业纠纷的时间和成本——第二个和第三个指标将关注解决商业纠纷所需的时间和成本,为企业上诉经历的不同环节提供具体的时间和成本估计。时间指标将测量三个主要阶段所需的时间:一是一审法院审理,包括案件立案、向被告人送达申诉、提出临时措施请求、准备专业证词、作出判决;二是上诉阶段的审判,包括提出上诉、审查和发布最终裁决;三是执行判决,包括获得最终裁决的文书,没收财产并通过公开拍卖出售。成本指标将评估善意方在商业诉讼中通常发生的支出和费用,如律师费、法庭费、专家费和执行费,以及是否可以从败诉一方收回其中任何费用。
第二项和第三项指标的数据通过专家咨询进行收集。这是因为当地的诉讼专家经常处理案件(而诉讼对公司来说可能是相对少见的事件),密切关注这一领域的变化,并拥有诉讼相关的专业知识(例如,上诉审判时间、执行成本)。因此,他们能够更好地发现法院工作的瓶颈和低效之处。为了收集时间和成本方面的数据,将使用一个简单的案例研究供受访者参考,确保数据的可比性。该案例研究只会给出城市名称、纠纷性质,并设定一个大致的索赔值,对公司的规模、所有权和经营部门没有任何假设。
3“解决商业纠纷”与“执行合同”指标对比
与DB“执行合同”指标相比,“解决商业纠纷”指标更加关注公共服务,并在评价对象、评价方法、数据采集方式等方面有所拓展。
一是评价对象更广泛。BEE的新指标将内外资企业均纳入考察范围,还将包括国际争端的解决。
二是评价方法更灵活。BEE将不再通过关注个别中小企业或特定的案例研究场景,对解决商业纠纷的效率和质量进行评估。
三是数据采集向企业拓展。解决商业纠纷指标将直接从当地的商业诉讼律师和企业收集解决商业纠纷的数据,无需法官参与。
图:“解决商业纠纷”与“执行合同”指标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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