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研观点 | 世界银行新版评估体系BEE“解决商业纠纷”领域透视(上)
世界银行新营商环境评估体系(BEE)以原有DB评价体系为基础,聚焦企业全生命周期的中观和微观环境,囊括从企业开办、运营到破产的10项指标领域,并对每项指标从监管政策质量、公共服务可及度、企业办事便利度三个维度进行综合评估,进一步拓宽了考察视野。
“解决商业纠纷”是企业运营的重要主题。高效的纠纷解决机制能够激发创业活力,促进企业融资、扩大规模,吸引更多国内外投资,推动经济发展。
基于丰富的国际国内营商环境评价经验,清研集团将对BEE评估体系10项指标进行深入解读与分析,以把握指标评价重点和评价动向,为政府和相关机构给予专业性参考意见。本期将聚焦“解决商业纠纷(Dispute resolution)”领域,围绕指标设置背景、指标构成及其与原DB评价内容的对比进行解读。
1 指标设置背景
无论是发达还是发展中经济体,商业纠纷都不可避免。当这些争端无法得到妥善解决时,可能会出现对私营企业不利的经济后果。因此,运作良好的司法系统是健康商业环境的关键组成部分。公正的司法制度要有效率和质量。首先,对于私营企业的发展来说,具有时间和成本效益的解纷机制必不可少。耗时长、费用高的诉讼程序可能会使人放弃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文献表明,司法效率和促进创业具有强相关性。低效率的司法系统与规模较小的公司和成本更高的银行融资有关。研究还发现,在更有效的司法系统下,企业融资往往更容易,且贷款更多。在民事诉讼较为高效的地区,公司使用担保贷款的情况会大大增加。高效的司法机构也与更高水平的国内外投资有关。当出现未履行义务的情况时,如果相关诉讼能够得到及时处理,那么投资者会更愿意追加投资。此外,提高司法机构的效率可以加强竞争和促进创新。
第二,争端解决过程的质量对私营企业的发展同样重要。诉讼应由可信任的机构审慎考虑。在审判结束时,应作出充分合理的判决。研究表明,在法律系统信任程度低的国家,企业不太愿意扩大业务和寻找新的贸易伙伴。为了吸引投资者,各经济体需要确保其司法机构不仅高效,而且强大和可靠。合同执行不充分会导致资源分配无法达到最佳状态、新技术研发迟缓、宏观经济波动性更大。最后,商业纠纷解决不当可能会使企业无法获得及时和全额的付款,继而引发流动性不足和无力偿付债务的问题,甚至导致企业破产、员工失业。
商业纠纷解决的效率和质量依赖于充分的公共服务。私营企业之间的大量纠纷最终需要法院介入,由此凸显了建立健全制度框架的重要性。最近的研究强调,经济增长不仅需要坚实的法律法规,还需要强大的司法机构。正如疫情所表明的一样,在当前背景下,数字化有利于相关机构更好地运作。因此,引入相关的电子服务可以使纠纷解决过程更高效、公平,使私营企业受益。
2“解决商业纠纷”由三组指标进行衡量
BEE在解决商业纠纷领域使用了三组指标:解决商业纠纷的监管质量(监管指标)、商业诉讼中公共服务的充分性(公共服务指标)、解决商业纠纷的便利度(反映监管质量和公共服务充分性在实践中如何有助于有效和公平地解决纠纷)。
这些指标将关注私人企业间、私人企业与公共机构或国有企业之间发生的商业纠纷的解决。在整个解决商业纠纷指标中,商业纠纷并不指定具体类型的诉讼,如公司诉讼或知识产权案件。也就是说,该指标衡量的某些内容(如监管质量、法院专业化、数字化等)也可能有助于其他领域的纠纷解决。
a 解决商业纠纷的监管质量
这组指标将关注与法庭程序和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有关的监管质量。该指标重点关注促进效率和质量的法律规定。具体来说,它将评估国内法律是否遵循一套国际公认的、旨在有效和公平解决纠纷的良好监管做法。此外,当相关法律规定到位时,这套指标还将评估相关法律在实践中是否得到遵守。衡量法律的制定情况和实际遵守情况都是至关重要的,因为研究表明,这两者都是私营部门发展所需要的关键因素。
法庭诉讼和非诉讼纠纷解决领域的良好实践来源于权威项目和机构。例如,在世界银行中,许多此类做法被纳入了《司法需求和机构绩效审查(JUNIPER)》框架和《世界银行法院良好做法报告》。其他国际公认的做法包括《欧洲司法效率委员会促进司法和法院质量的清单》、《国际商业仲裁示范法》、《国际商业调解示范法》、《纽约承认和执行仲裁裁决公约》等。由于涵盖指定来源的所有良好做法不现实,BEE将重点关注后疫情时代里,在解决纠纷领域,与私营企业需求最相关的部分。
监管质量指标的数据将通过专家咨询进行收集。这是因为当地的商业诉讼律师等从业者了解相关法律,并拥有实践经验。还将通过案头研究对专家磋商内容进行验证。
解决商业纠纷指标的监管质量有两个指标。
(1)法庭诉讼流程——该指标关注适用于法庭内诉讼程序的监管质量。与诉讼程序效率和质量有关的规定是考察对象。例如,该指标将衡量商事(或民事,如适用)程序立法是否为商业诉讼的不同阶段规定了办理时限,以及能否追究不遵守诉讼时限的法官和诉讼当事人的责任。在这种情况下,该指标也将评估这些法规条例是否规定了举行庭前会议——一种旨在从一开始就澄清纠纷范围的做法,以及判决执行的相关内容,如是否对判决的执行时限,以及执行人员可以执行的资产类型做出规定。
(2)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衡量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仲裁和调解)的法规质量。在强有力的法律框架支持下,私营企业可以利用这些机制更有效和灵活地解决纠纷。通过分享相关知识和专长,运作良好的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有利于减少法院积压案件,提高解决纠纷的质量。
该指标的仲裁部分将主要利用世界银行集团在这一领域的前期研究:《跨境投资(2010年)》和《仲裁和调解纠纷(2013年)》。对于提升效率的条例,这套指标将衡量程序时限以及仲裁裁决的确认、承认和执行。关于提高仲裁程序质量的条款,本部分将探讨仲裁协议的形式、商业纠纷的可仲裁性、当事人的自主权和对仲裁的司法支持,包括对仲裁条款或协议有效性的裁决,以及对仲裁程序的一般协助。此外,与仲裁有关的其他领域,如仲裁员的独立性和公正性、针对公共企业的仲裁程序、快速仲裁、多方仲裁程序等,考虑纳入项目的下一阶段。
相较于原DB“执行合同”指标,“解决商业纠纷的监管质量”为新增内容,主要考察监管框架的制度合理性和有效性。下一期,我们将从公共服务的充分性、解决商业纠纷的便利度等方面继续解读“解决商业纠纷”领域评价内容,并进一步分析该指标和DB“执行合同”的异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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