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研观点 | 世界银行新版评估体系BEE“市场准入”领域透视(下)
本篇将继续围绕世界银行新版评估体系BEE的“市场准入(Business entry)”领域中的“数字化公共服务和企业信息透明度”“开办企业的便利度”两个指标进行解读,并与DB“开办企业”指标进行对比分析,发现差异并寻找改革方向。
b.数字化公共服务和企业信息透明度
该指标包含以下三个指标:(1)企业开办和运营的线上可办程度;(2)企业开办和运营的信息互通性;(3)企业信息的在线获得性和透明度。该指标数据可向所有参与市场准入过程的人士/专家收集,并利用市场监管部门的行政数据加以证实。指标重点基于企业登记论坛的年度刊物和DECIG在过去开展的企业监管良好做法的研究等内容,用于衡量为企业家提供数字化公共服务的情况。
这些指标可用以评估潜在企业家获得数字化公共服务和透明信息的可能性。数字化公共服务可以提高服务质量,例如促使服务流程透明,减少企业登记的时间,最大限度地减少信息不对称等。
(1)企业开办和运营的线上可办程度——该指标通过考察为创业者提供数字化公共服务的情况,对市场监管部门及相关机构的电子政务系统做出评估。考察维度包括电子政府服务系统是否能够验证企业名称的唯一性,是否覆盖全部企业登记注册流程,与公司登记注册有关的费用能否线上支付,是否有电子签章、数字ID、记录企业所有权信息的电子档案等。此外,指标还将衡量是否有统一的企业注册登记程序,以及该程序是否综合了环境许可相关要求,特别是对环境影响较低或可忽略不计的商业行为,是否有简化环境有关限制的通知。数字化公共服务的覆盖范围和可用性将通过与外部利益相关方的磋商予以修正。
(2)企业开办和运营的信息互通性——该指标主要评估企业开办和运营过程中涉及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税务部门、社保部门等政府部门之间是否实现数字信息的跨部门交流。通过打通或者统一相关部门的数据库,可以减少向多个部门提交相同的企业基础信息导致的信息错误风险,并减轻相关部门的行政管理负担。
(3)企业信息的在线获得性和透明度——该指标评估市场监管部门网上信息的透明度和获得性。考察内容包括市场监管部门是否公开企业名称、董事及股东姓名等信息的查询渠道;开办和运营公司所需的费用、要求和所需文件(包括获取渠道、环境许可要求)是否能在官方网站上轻松获取。这些举措增加了信息透明度,减少了信息不对称,有助于企业做出适当的商业决策。
c.开办企业的便利度
该组指标衡量企业家完成开办和正式运营企业所经历的外部审批流程所花费的时间和成本,如公司名称核准、企业注册登记、税务登记、增值税登记、雇主和雇员登记、以及其他在实际操作中并不常见但在某些经济体中所必需的步骤,例如需要一般经营许可证、市政登记或第三方专业机构介入的参与。
该指标基于实际情况,最好通过专家咨询进行数据收集,即调研熟悉企业开办过程的专业人士,因为会定期帮助许多企业家办理相关业务,这些专家——律师、公证人、会计师、税务顾问——比那些可能只经历过某一企业开办流程的个体企业家更熟悉情况。
在与外部利益相关方磋商阶段,对于在开办企业过程中企业家必须与之打交道的部门,世行团队将考虑收集相关部门数据的可能性。在收集开办企业时间、成本数据的过程中,需要对企业类型、规模、所有权结构和行业部门出具具体条件,以限定数据收集范围、确保数据的可比性。
便利度指标用于评估市场准入的合规成本。企业可能缺少足够的时间和资源来应对复杂的市场准入规则。降低合规总成本有利于减少市场主体正常经营的潜在障碍。
d.“市场准入”与“开办企业”指标对比
与原营商环境评估体系“开办企业”指标相比,前第一组和第二组指标为新增内容。评价内容、数据采集方式、评估对象等内容均有所拓展。
(1)评价内容更全面
“开办企业”指标包括“程序、时间、费用、最低实缴内容”4个二级指标;“市场准入”指标包括“市场准入的监管质量、数字化公共服务和企业信息透明度、开办企业的便利度”3个二级指标,其中,前两项为新增内容,便利度指标在原“开办企业”指标基础上,更多衡量前两项内容对市场准入的影响,但目前尚未确定具体考评点。
(2)评估对象更多元
“市场准入”指标调查对象范围将不再局限于中小企业,将扩展至内外资私营企业。
(3)数据采集更客观
“市场准入”指标中内容重点是基于法律/政策/制度判断的情况,以及基于实践做法判断的事实。该指标主要通过问卷调查的方式获取评估数据,其中“数字化公共服务和企业信息透明度”指标将于政府部门的行政数据相印证。
(4)评价范围更广泛
“开办企业”指标评价是以上海和北京为样本,指标权重分别为55%、45%。“市场准入”指标调研范围将进一步扩大,具体城市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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