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享经济发展报告:合规发展水平亟需提高
国家信息中心正式发布《中国共享经济发展报告(2022)》,这是自2016年首次发布以来的第七份年度报告。报告系统分析了2021年疫情冲击下我国共享经济发展的最新态势、面临的问题以及未来发展趋势,以期为政府决策、产业发展和公众参与提供参考借鉴。
2021 年,我国经济发展经受住了复杂严峻的国际环境和国内疫情散发等多重考验,国民经济持续恢复发展,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实现了“十四五”良好开局。共享经济新业态新模式在助力实现“六稳”“六保”和推动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方面的作用进一步凸显。与此同时,引导共享经济规范发展成为社会共识,制度化和法治化的治理框架进一步完善,为共享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奠定了重要基础。
发展概况
2021年我国共享经济继续呈现出巨大的发展韧性和潜力,全年共享经济市场交易规模约36881亿元,同比增长约9.2%;直接融资规模约2137亿元,同比增长约80.3%。不同领域发展不平衡情况突出,办公空间、生产能力和知识技能领域共享经济发展较快,交易规模同比分别增长26.2%、14%和13.2%;受疫情区域性爆发和部分城市监管政策调整等影响,共享住宿领域市场交易规模同比下降3.8%。
共享型服务和消费继续发挥稳增长的重要作用。从共享型服务的发展态势看,2021年在线外卖收入占全国餐饮业收入比重约为21.4%,同比提高4.5个百分点;网约车客运量占出租车总客运量的比重约为31.9%;共享住宿收入占全国住宿业客房收入的比重约为5.9%。从居民消费的角度看,2021年在线外卖人均支出在餐饮消费支出中的占比达21.4%,同比提高了4.4个百分点。网约车人均支出占出行消费支出的比重约为8.3%,共享住宿人均支出在住宿消费中的占比约为5.9%。
面临的问题
(1)多种因素影响共享经济企业预期
一是宏观经济下行持续承压。2021 年我国经济持续稳定恢复,经济发展和疫情防控保持全球领先地位,主要指标实现预期目标。但同时,外部环境更趋复杂严峻和不确定,国内经济面临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仍然处于疫情影响下曲折恢复过程。二是平台治理和监管持续强化。长期看有助于共享经济整体的健康持续发展,但近期看直接影响到市场参与主体的预期。我国平台经济正在进入更加注重“发展和规范并重”的新阶段,更加强调公平竞争和包容普惠。
(二)共享经济企业合规发展水平亟需提高
一是参与主体不合规。交通部全国网约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数据显示,2021年6月,订单量超过 30 万单的网约车平台共13 家,其中有的平台订单合规率仅为 16%左右;二是价格行为不规范。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低价竞争和滥用市场地位设置不合理定价规则。三是数据管理合规水平低。在个人信息保护方面,违规收集(包括未经用户同意,超范围收集,未公开收集使用规则,强制索取)和违规使用(包括应用未经用户同意与其他应用共享、使用用户个人信息,用户难以关闭某一应用利用个人信息进行定向推送或精准营销的功能)等问题屡禁不止。四是用工管理不规范。共享平台上的灵活用工对传统的劳动法制度提出了新的挑战,出现了一些游走在“灰色地带”的用工行为。
(三)数据安全治理面临新挑战
一是数据泄露风险。全球范围看,2020 年全球数据泄露超过去15 年总和,政务、医疗及生物识别信息等高价值特殊敏感数据泄露风险加剧,云、端等数据安全威胁居高不下,数据交易黑色地下产业链活动猖獗。二是资本对数据的控制力持续加强造成风险隐患。资本市场的活跃推动了共享经济新业态新模式发展,也使得资本对数据尤其是一些涉及国家和个人安全的数据的控制力持续加大。三是数据跨境流动频繁带来治理新挑战。平台企业国外上市后,不排除在国外政府监管压力下可能存在数据跨境流动的安全隐患,这些都可能直接影响到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
(四)共享经济企业“走出去”面临新挑战
许多国家已经意识到数字经济将是新的国际政治博弈的重要领域,加之政府和民众对数据安全和隐私数据保护的日益重视,纷纷提出自身的治理主张和标准规则,试图抢占全球数字经济领域的规则制定权和博弈主动权。共享经济平台企业在拓展国际市场过程中,跨境运营和数据跨境流动都需要满足不同国家的监管要求,因而面临着更大的不确定性和更高的合规成本。
发展趋势
(一)“十四五”时期共享经济发展面临新机遇
“十四五”我国共享经济新业态新模式迎来新的发展机遇,共享经济在生活服务和生产制造领域的渗透场景将更加丰富。《“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以下简称《数字经济规划》)中提出了我国“十四五”时期数字经济发展的八项重点任务和 11 个专项工程,“深入发展共享经济”成为“数字经济新业态培育工程”的重要内容。
(二)共享经济将成为提升数字化转型实效的重要抓手
一是要积极探索平台企业与产业园区联合运营模式,丰富技术、数据、平台、供应链等服务供给,提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资源共享水平。二是要围绕共性转型需求,推动共享制造平台在产业集群落地和规模化发展。三是探索建立各类产业集群跨区域、跨平台协同新机制,促进创新要素整合共享,提升产业链供应链协同配套能力。
(三)共享经济在生活服务领域的渗透场景更加丰富
一是新一轮技术革命与产业革命的不断深化。5G、人工智能、区块链、元宇宙等技术的创新应用,将为共享经济持续优化服务供给、改善消费体验提供重要支撑。二是人口结构的深刻变化。一方面,我国具有全球最大内需市场优势,随着人均收入持续稳步增长,消费需求与能力都将继续提升,人们扩大和升级消费的意愿更强,从基础消费、实物消费、生存型消费向服务消费、品质消费、发展型和享受型消费转变。三是经济高质量增长的发展需要。一方面,共享经济从供给侧推动服务业转型升级,从消费侧释放内需潜力,另一方面,共享经济具有社会覆盖面广、引领带动性强等特点,对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和培育经济新增长点具有重要作用。
(四)新就业形态劳动保障制度体系加快建立
劳动保障制度更加精准和差异化。社会保障制度创新既要充分考虑现行的制度安排,又要充分适应平台新就业的特点,改变原来以劳动关系为考量基础的相对单一的“二分法”。构建和完善多层次的社会保险体系成为必然要求。平台新业态劳动者将纳入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多方协商共促的劳动者权益保障体系将加快建立和完善。
(五)共享经济企业主体责任将进一步明确
明确平台主体责任的政策和制度体系不断完善。随着一系列文件的出台,平台主体责任与义务的划分逐渐明晰,平台治理法治环境日趋完善,为平台全面履行公平竞争、劳动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安全风险管理等责任提供了指引。强化超大型平台责任成为政策重点。重点明确和厘清超级平台的责任,规范超级平台的公平竞争,可以为整体的平台治理提供有效的方案和参考,促进平台经济健康有序发展。平台企业履行主体责任需重点关注四大方向。一是营造开放协作的创新生态,二是更加注重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三是提升算法规则公平性和透明度,四是重视劳动者权益保护。
来源:国家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