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研智库 | 「十四五期间」,中等收入群体发展研究

内容摘要:加快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构建“橄榄型”分配结构,是推动共同富裕的重要基石。“十四五”时期,中等收入群体有望实现年均3%左右的增长,约1亿人迈入中等收入群体。但若世界不平等加剧、就业缺口增大、工资增长放缓,有可能导致中等收入群体增长数量失速与发展质量下滑“双碰头”风险。为有效应对风险与挑战,培育中等收入群体重点要从以量为主转变为“量质”双提,做好相关顶层设计,加大农民工市民化改革力度,从稳就业、拓收入、降负担、应诉求等多方面综合施策。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是畅通经济循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国家长治久安的必然要求。“十四五”时期,加快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构建“橄榄型”分配结构社会。加快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构建“橄榄型”分配结构,是推动共同富裕的重要基石。应该看到,当前中等收入群体培育仍面临诸多瓶颈问题,特别在新冠肺炎疫情的冲击下,中等收入群体抗风险的脆弱性更加凸显,增长数量失速与发展质量下滑的“双碰头”风险隐现,因此要更加重视中等收入群体的培育问题,做好相关顶层设计工作。

“十四五”是中等收入群体培育的关键期

按国家统计局绝对收入标准计算,我国拥有约4亿人以上的中等收入群体,是全球规模最大、最具成长性的中等收入群体。“十四五”期间,在脱贫攻坚成果进一步巩固、居民收入与经济增长仍保持基本同步的大背景下,更高质量的城镇化将推动更多低收入者迈进中等收入门槛。

假定“十四五”期间收入分布不变,模拟到2025年我国中等收入群体人数大约在5.9-5.1亿人之间,将有约1亿人迈进中等收入阶层(表1)。从人力资本基础看,2019年,我国普通本专科和研究生教育招生已超过1000万人,中等职业教育年招生近600万人,未来将为全社会供给更多更高质量专业人才,实现新增1亿人的目标具有现实人力资源基础。

我们推算,“十四五”中等收入群体新增1亿人构成中,主要包括高校毕业生为主体的高人力资本群体、以接受高中阶段以上教育的新生代农民工为主体的中等人力资本群体、城乡相对贫困劳动人口群体,初步匡算三类群体比例大致为5:3:2(即大致为5000万人、3000万人、2000万人)。但总体看,我国中等收入群体增长不断放缓的趋势已经形成,年均人数增速将从2001-2020年的8%左右,下降到“十四五”期间的3%左右,进入中速增长期。

清研智库 | 「十四五期间」,中等收入群体发展研究表1:“十四五”期间中等收入群体人数测算

清研智库 | 「十四五期间」,中等收入群体发展研究表2:5.5%经济增速下Logistic模型预测“十四五”期间收入五等分组情况

注:按照统计局中等收入群体门槛测算,假定CPI年均增长2%,到2020年我国中等收入标准每户约为10.5万元,户均人数约为2.76人,假定收入分布符合平均分布。

对中等收入群体进行结构分析,大而不强、结构不优的特征较为明显,还有很大的发展提升潜力。

一是总量结构上,中低收入者占比较高。收入分布呈现“金字塔”型,中低收入群体在中等收入群体中约占70%,内部收入分层固化。

二是增量结构上,大量中等新增人员收入徘徊于中等收入标准线边缘,农村劳动力转移到城镇是中等收入群体扩大的主要力量。2019年全国农民工人均年收入约为4.8万元,按照一户两个劳动者计算,达到中等收入群体最低标准。

三是财富积累上,中低收入群体财富积累速度明显相对滞后。据中国私人财富报告显示,2018年高净值人群可投资财富增长12%,其他人群只增长6%。

四是稳定性上,应对外部冲击韧性有待增强。中国家庭财富报告测算,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0年一季度家庭年收入5-10万元组35%收入减少、10-30万元组25%收入减少。

从国际经验看,只有中等收入群体比重超过50%以上、形成橄榄型分布格局时,收入结构、分配秩序和社会流动性才能与高质量经济循环形成良性互动,方可成功跨越中等收入陷阱。当前,我国中等收入群体比重约为35%左右,如果按照3%增速计算,到2035占比将超过50%,未来的十年是决定我国能否跨越中等收入陷阱并迈进高收入国家的关键时期。

“十四五”时期培育中等收入群体面临的风险与挑战

上述对中等收入群体增长预测基于当前收入分布不变,各类外部条件不变的前提。但“十四五”期间,随着世界不平等加剧、就业缺口增大、工资增长放缓等问题,有可能导致中等收入群体增长数量失速与发展质量下滑“双碰头”的风险。

(一)全球中等收入群体呈现收缩态势

近年来,西方发达国家中产阶级数量持续缩小,世界不平等报告指出,发达国家在近20年的时间中产阶级比例持续缩小。主要发达国家,美国中产阶级占比从1971年的61%下降到2016年的52%、德国从1991年的78%下降到2010年的72%、西班牙从1991年的69%下降到2010年的64%。

金融危机后,全球经济内生增长动力不足,发达国家普遍采取信用扩张式经济政策,导致资产价格快速上升,分配更偏向于资本要素,以劳动报酬为主的中产阶级受到挤压。我国同样面临这一国际性问题,中等收入者的财产性收入占比在10%以下(发达国家收入占比均超过20%),分享发展带来资本红利的基础更加薄弱,如何保障中等收入群体公平分配是未来的重要挑战。

(二)就业缺口增大,冲击中等收入群体增长基础

中等收入群体中城镇人口占比超过80%,城镇新增就业是中等收入群体增加的主要来源。但“十四五”期间就业压力将持续增大,就业缺口将冲击中等收入群体的稳定增长。从供给端看,根据分阶段教育脱离教育人数预测法估算,我国城镇每年将有约1500万新增劳动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大约在200万左右,共计约为1700万新增劳动力。从需求端看,我国GDP每增长一个点可以拉动约210万的城镇新增就业,假定GDP平均增速为5%,城镇新增就业数接近1100万,每年就业供需缺口高达600万人左右。

(三)工资增长空间收窄,减缓增长动力

工资持续快速增长是推动我国中等收入群体扩大的重要动力。未来,由于劳动力成本过高的问题,工资增长空间逐步收窄,增长动力将逐步减缓。2018年我国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月工资接近1000美元,比2010年增长了125%。大约为美、德等发达国家的三分之一,与俄罗斯、斯洛伐克等东欧国家相近,是越南、泰国等东南亚国家三倍以上。

劳动力成本快速上升使得我国在国际竞争中比较优势逐步减弱,部分企业为保持竞争力,通过控制薪酬、产业转移、智能改造等方式控制劳动力成本。劳动力市场已经出现了工资增速减缓的趋势,并且这种趋势将进一步延续,据智联招聘大数据显示,2019年只有20.8%的白领获得加薪,61.8%薪水不变,17.4%工资不升反降。

(四)抗风险能力脆弱,边缘人群滑落风险上升

中等收入群体中产业工人与个体经营户占比超过50%,这部分人就业相对不稳定,一旦遭受重大疫情灾害、经济大幅波动等外部冲击,将出现收入阶层的滑落。如,在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下,约有5000万的农民工与近4000万个体经营户的就业受到冲击。据中国居民收入调查(CHIPS)与中国家庭动态跟踪调查(CFPS)数据显示,我国受雇城镇农民工参保率不足30%(三险)。

此外,人工智能快速发展,机器换人的步伐将进一步加快,经过智能化改造的生产车间劳动力需求将减少70%左右,随着物联网、无人驾驶、智能学习等技术的发展,吸纳劳动力最多的服务业也将产生大规模机器换人现象。被机器替代的劳动力主要集中于中等收入标准线边缘与低收入人群,这部分劳动者受教育程度低、知识结构陈旧、劳动技能单一,难以从事专业水平更强的新兴行业,将被固化在低收入群体。

(五)自我认同感不强,获得感有待提升

据中国家庭动态跟踪调查(CFPS)显示,中等收入群体中近30%的比例是不认可自身是中等收入者,认为工作生活压力较大,幸福感指数不高。中等收入者相较于高、低收入者是最勤奋的人群,52%的存在加班现象,仅有12%对现有工作满意,随着就业竞争愈加激烈,这种现象将更为凸显。中等收入群体中流动人口占比在40%左右,其生活压力问题较为突出,特别是租房负担对其消费产生了挤出效应,如农民工的居住支出占其总支出比重超过40%。此外,在教育、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领域,中等收入群体也是对改革诉求最强的群体。

相关政策建议

“十四五”期间,培育中等收入群体重点要从以量为主转变为“量质”双提,要做好顶层设计,把“稳就业”作为牛鼻子来抓,以问题为导向紧扣风险与挑战,为推动1亿人迈入中等收入群体,构建橄榄型社会,提出以下政策建议:

(一)启动中等收入群体专项培育计划

收入分配是畅通经济循环的关键所在,但长期以来缺少收入分配领域的相关发展计划。日本曾经在上个世纪60-70年代制定过国民收入倍增计划,在提升GDP增长的政策目标下,配合提出了稳定工资增长、推动农民工市民化与提升农村居民收入等一揽子培育中等收入群体的计划,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建议“十四五”期间要出台培育中等收入群体的专项计划,作为扶贫攻坚之后提升人民生活水平的重要抓手,做好计划的指标设定、任务分解、考核监督,针对收入分配领域重点、难点问题进行改革突破。

(二)稳定中等收入群体就业

加大力气化解就业供需矛盾,进一步完善积极就业政策,促进劳动者多渠道就业创业。要挖掘内需带动就业,增加公共服务社会化、养老医疗、新消费、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等行业的岗位供给。支持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发展临时性、非全日制、季节性、弹性工作等灵活多样形式实现就业。推动大规模技能培训,促进劳动者终身学习过程,创新技能培训政策,完善多元化的补贴机制,充分调动企业提供培训、劳动者参与培训的积极性,注重技能培训与需求的有效衔接。提升就业服务覆盖面,实施常住地失业登记制度。

(三)拓宽中等收入群体多样化收入来源

提升中等收入群体的财产性收入,把财产性作为中等收入群体来源的重要补充,占比应提升到15%左右。放宽金融市场准入条件,深化以银行为主的金融体系改革,加快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鼓励金融产品创新,开发适宜投资需求的金融产品,拓宽城镇居民利息、股息、红利、租金、保险等财产性增收渠道。同时,要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推进宅基地流转、置换方式创新,让农村居民合理分享土地升值收益。

(四)降低中等收入群体生活负担

要从基本生活、居住成本、社保缴费等方面综合施策,切实降低中等收入群体生活负担。要对生活消费品进行税收减免,适度降低食品、药品、服装的增值税率,对婴幼儿奶粉、老年人用品等采取优惠税收安排。加快完善住房租赁市场建设,推动长租市场发展,建立房租合理增长机制。推动房地产信托基金发展,鼓励投资长租房市场。加快解决社保碎片化问题,建立适应人口流动和就业多样化的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

(五)回应中等收入群体社会诉求

提升教育、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领域水平。加快打破医保体制的城乡分割、人群分割、地区分割、管理分割的碎片化状态。加快推动养老体制改革,提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统筹层次和保障水平,防止老年退休后从中等收入群体滑落。推动优质教育基础教育公平发展,加快学区改革步伐。

(六)加快推动新兴城镇化改革

发挥好农村转移劳动力对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压舱石的作用。清理针对农民工的各种歧视政策,防范农村转移劳动力失业返乡所带来的收入增长中断。提高中低收入群体技能培训力度,推动职业教育发展。完善地方政府、企业和市场、个人与社会共同承担的城镇化多元化成本分担机制,增强身份认同感。

来源:《价格理论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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