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研智库 | 民政部2021年立法工作计划发布!
宏观形势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的开局之年。民政部2021年立法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重点围绕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领域立法,着力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有效发挥法治在民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作用,为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2021年立法工作计划和国务院2021年立法工作计划,结合民政事业发展需求,制定我部2021年立法工作计划如下:
一、法律(4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救助法》(制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修订)。
3.《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修订)。
4.《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修订)。
二、行政法规(6件)
1.《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条例》(制定)。
2.《地名管理条例》(修订)。
3.《殡葬管理条例》(修订)。
4.《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修订)。
5.《婚姻登记条例》(修订)。
6.《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修订)。
三、部门规章(2件)
1.《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修订)。
2.《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修订)。
同时,对养老服务法、儿童福利法、社区服务条例开展研究论证。
各相关业务司(局)要高度重视立法工作计划的执行,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压紧压实责任、密切沟通协调。政策法规司要做好立法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工作,加强与全国人大和司法部等有关单位沟通协调,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各项立法任务。
从民政部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民政部近日研究制定了《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的一大亮点是加快推进低保制度城乡统筹,删除了有关城市低保、农村低保的概念,所有规定不再区分城乡,统一规范为“最低生活保障”。“下一步,我们将指导地方逐步减少低保工作的城乡差异,推动低保制度城乡统筹发展。”民政部社会救助司副司长张再刚说。
最低生活保障是党和政府为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而作出的一项基础性制度,是社会救助体系中的核心制度安排,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打赢脱贫攻坚战等方面都发挥了关键作用。2012年,民政部印发了《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对低保工作受理、申请、审核审批、资金发放等流程作出明确规定。
据介绍,近年来,民政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指导各地规范低保工作,切实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低保范围,取得积极成效。截至2021年6月底,全国共有城乡低保对象4311.1万人,其中,城市低保对象773.1万人,农村低保对象3538万人。全国城市低保平均标准达到了694元/人·月,农村低保标准达到6150元/人·年,分别较上年同期增长6.4%、8.4%。2021年1-6月累计支出低保资金915.8亿元。
此次,民政部研究制定的《办法》,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把握社会发展趋势,围绕切实兜住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的目标要求,适度扩大低保的保障范围,并对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流程进行了优化和完善。
“《办法》施行后,将更有利于低保的规范化,有利于困难群众维护自己的基本生活权利。”
张再刚说,《办法》的特色和亮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适度拓展了低保范围。根据地方实践探索和现实需要,《办法》明确,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重病、重残人员可以单独提出低保申请。其中,低保边缘家庭一般是指不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倍,且财产状况符合相关规定的家庭;重病人员是指患有当地有关部门认定的重特大疾病的人员;重残人员是指低保边缘家庭中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和三级智力残疾人、三级精神残疾人。
简化优化了审核确认流程。为落实“放管服”改革相关要求,《办法》简化优化了部分审核确认流程,以提升低保办理效率。如对低保审核确认权限下放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作出了规定、简化民主评议环节、规定了办理时限等。
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为更好维护低保对象的合法权益,督促低保基层经办人员依规履职尽责,提高低保制度的公信力,《办法》还新增“管理和监督”一章,从加强监督、明确工作人员责任、做好信息公开、举报核查、权利救济等方面,对低保监督检查工作作出了明确规定。
“下一步,我们将通过开展政策解读培训、加大工作指导力度、加强绩效评价等措施,指导各地认真抓好《办法》的落实,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一个不漏地纳入低保范围,确保‘应救尽救’,不断增强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张再刚说。
社会救助
7月27日,广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针对日前印发的《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解读。
《方案》从总体要求、重点任务、保障措施共3个方面提出24项主要措施,并明确了主要目标:到2022年,基本建成大救助信息平台,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制度健全、政策衔接、兜底有力的综合救助格局;到2035年,社会救助事业高质量发展,民生兜底保障安全网密实牢靠,总体适应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宏伟目标。
《方案》中有诸多创新举措:
① 拓宽社会救助覆盖面:将救助对象细划分为低保和特困、低收入和支出型贫困家庭、面临其他困难3个救助圈层;② 将特困救助供养覆盖的未成年人年龄从16周岁延长至18周岁;
③ 加强基本生活救助与专项救助衔接:将专项救助从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受灾人员救助拓宽到法律援助、司法救助等。
④ 提高困难群众的医保待遇:困难群众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全部由医疗救助资金承担,困难群众个人无需缴费即可获得待遇。
⑤ 急难社会救助更加及时:对基本生活暂时陷入困境的家庭或个人以及临时遇困、生活无着人员,给予急难社会救助。取消户籍地、居住地申请限制,由急难发生地实施临时救助。将困难群众急难救助纳入突发公共事件相关应急预案,明确应急期社会救助政策措施和紧急救助程序。
⑥ 救助服务形式将更加多元:实施“党建+社会救助”模式;发展“物质+服务”救助方式,对特殊困难群体提供探视巡访和护理训练、心理疏导、社会融入等专业服务;完善“主动发现+报告”机制,健全救助网络,拓展基层服务功能,定期走访辖区住户,及时识别可能陷入贫困境遇的家庭。
⑦ 推进粤港澳跨境社会救助,健全智慧救助体系:建设广东大救助信息平台,完善政务数据共享机制,探索建立粤港澳跨境社会救助信息平台,健全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完善底线民生信息化核对管理系统,健全救助信息双向反馈机制,精准对接救助资源,满足困难群众个性化救助需求。此外,在“粤省事”上线救助自诊程序,困难群众通过手机即可初步判断是否符合救助要求,系统自动指引、提出并办理各种生活和专项救助的申请,更好地满足困难群众的需求。
《方案》提出,到2021年底,全省乡镇街道建成社会工作服务站;到2022年底,全省村(社区)建成社会服务的服务点,实现全省社会工作服务站点100%覆盖,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社会工作服务100%覆盖。此外,广东要求全省各地结合基层工作实际,将救助对象核查周期调整为一年或半年,将低保、特困的审批权限下放至珠三角地区乡镇(街道),稳步扩大范围,缩短基本生活救助办理时间。
为优化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流程,有效解决审核确认工作中“有权批的看不见、看得见的无权批”问题,黑龙江省民政厅印发了《关于实施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至乡镇(街道)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稳妥推进具备条件地方按程序将低保、特困等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至乡镇(街道),确保权限下放工作“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
按照《指导意见》,县级民政部门除下放低保、特困供养等审核确认权限外,原职责不变;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除承接低保、特困供养等审核确认权限外,原职责不变。县级民政部门加强监督指导,坚决防止一放了之、监管缺位。
《指导意见》规定,各地要落实“让申请受理更方便、调查审核更优化、救助确认更高效、动态管理更规范”的工作任务,村(居)民委员会或协理员、网格员等一线工作人员,应主动为申请社会救助有困难的服务对象提供代办服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及时受理社会救助申请,最大限度简化需要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实行一次公示,对没有异议的救助申请家庭,可不再进行民主评议。对特困人员、短期内经济状况变化不大的低保家庭,每年核查一次;对收入来源不固定,家庭成员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家庭,每半年核查一次。
《指导意见》强调,县级民政部门要统筹做好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社会救助审核确认工作的监督指导,要加强“事前”指导,“事中、事后”监管,健全投诉举报机制,对存在重大异议的审核确认结果,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提级复核。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建立健全“谁受理、谁负责,谁调查、谁负责,谁确认、谁负责”的工作机制。村(居)民委员会应设立群众代表参与民主评议,充分发挥群众监督的作用。
《指导意见》要求,9月30日前,具备条件的市(地)、县(市、区)民政部门要组织开展权限下放相关工作;各地民政部门要依托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等基层经办机构,通过购买服务、增设公益岗位等方式调整充实乡镇(街道)工作力量。要通过各类平台加强政策宣传,帮助困难群众知晓和了解申请渠道、确认主体、办理流程、工作时限等相关内容。
养老服务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推动广西养老托育服务能力提质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自治区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广西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这份文件围绕解决“一老一小”民生问题,提出到2023年进一步改善养老托育服务的明确目标,释放出不少值得关注的政策风向与产业信号。
根据《方案》,到2023年底,全区城乡养老托育服务统筹推进,社区养老托育服务全面开展,养老托育机构专业化水平稳步提升,养老托育用品制造业快速发展,养老托育服务体系初步形成。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53%以上,城市街道综合性养老服务机构(中心)覆盖率80%以上,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3.5个以上,0.5万—1.2万人口规模的完整居住社区托育服务覆盖率60%以上。
■支持各类房屋设施用于开展养老托育服务,完善运营激励措施
加强科学规划布局,强化用地保障和存量资源利用。制定出台利用存量房屋和设施改造为养老托育场所实施指南,支持各类房屋和设施用于开展养老托育服务。
完善养老托育服务设施建设和运营激励机制,引导养老服务机构优先接收经济困难的失能失智、高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对吸纳符合条件劳动者的养老托育机构,按规定给予社保补贴。
■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养老托育服务设施“四同步”,推进托幼一体化建设
新建城镇住宅小区分别按每百户不低于20平方米的标准建设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和婴幼儿服务场地,将配套建设养老托育服务设施纳入全区各设区市住宅土地的土地出让条件。到2023年底,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养老托育服务设施“四同步”(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制度全面落实。在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区改造工程中,盘活各类闲置资源,分别按每百户不低于15平方米的标准建设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和配置托育服务设施。
积极推进托幼一体化建设。推动有条件的幼儿园利用现有资源开设托班,优先支持开设托班的新建和改扩建幼儿园项目申报全区各级财政补贴资金,鼓励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托班服务。
■加大养老托育人才培养力度,解决老年群体“数字鸿沟”问题
到2023年,全区累计要培训养老护理员6万人次以上,培训托育从业人员4万人次以上;养老、托育服务机构从业人员接受专业培训率90%以上;全区高等院校和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的老年医学、老年护理、社会工作、婴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婴幼儿保育等学科专业布点增加30个以上。
增强家庭照护能力,探索“家庭养老床位”。支持各类养老服务机构上门居家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务料理、康复护理、精神慰藉等服务。将失能、失智和高龄老人家庭成员照护培训、经济困难高龄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服务,纳入政府购买名录。
解决老年群体“数字鸿沟”问题。一方面重点支持企业开发适合老年人使用的数码手环、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等科技产品,引导社区、养老服务机构、老年大学设置针对老年人的智能信息技术培训课程,满足老年人智能服务新需求;另一方面,积极开展智慧养老院示范建设,到2023年,分别建成自治区级、市级智慧示范养老院10个以上、30个以上。
上海 | 启动养老护理职业技能竞赛,获奖选手将晋升职业技能等级
7月29日,由上海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举办的“2021年上海市养老护理职业技能竞赛”正式启动。此项赛事已被纳入2021年度上海市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同时亦是将于年内举办的“全国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大赛”的地方预选赛。
据上海市民政局介绍,竞赛内容与“全国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大赛”的要求对标,主要包括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考核两部分。大赛对全市所有的养老护理员开放报名,除养老护理员外,全市护理站中的养老护理员也可报名参赛。
上海市民政局表示,在市级选拔赛中成绩排名前50%的选手,均可获得“高级工”职业技能等级;排名前10%且已具有“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选手,还可按相关规定晋升“技师”职业技能等级。其中,获得第一名的选手可直接晋升“技师”职业技能等级;已具有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可晋升“高级技师”职业技能等级,并将被授予“上海市技术能手”称号,还可按有关规定优先申报“上海市五一劳动奖章”“上海市青年岗位能手”等。
儿童福利与保护
7月26日,上海市政府举行新闻发布会。会上,市民政局表示将在十四五时期重点推进两类机构建设,即儿童福利机构和未成年人保护机构,以确保民政部门所承担的依法对未成年人进行临时监护和长期监护的职责落实到位。
“十四五”期间,在市级层面,重点推进市第五社会福利院建设,其中设有儿童部,这一项目已于2020年11月开工,将于2022年建成。在区级层面,鼓励各区根据本区儿童福利事业发展的现实需要,建设专门的儿童福利机构或在新改建的区社会福利院设置儿童部,在满足区政府长期监护儿童养育需求的同时,适度向社会开放床位和活动空间,惠及重度残疾儿童、自闭症儿童等特殊对象。
同时,市民政局将根据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需要,通过机构职能和资源设施整合,在市、区、街道三个层面建立未成年人保护机构(包括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确保未成年人保护的监测预防、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等各项具体工作落实。
此外,在特殊教育工作方面,上海将在“十四五”期间继续努力通过转型升级、改革创新,(1)进一步完善随班就读为主体、特教学校为骨干、送教上门为补充的特殊教育体系;(2)持续加强学前阶段教育、高中阶段教育(以职业教育为主)、高等教育、终身教育等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供给;(3)确保落实“一人一案”,完善医教结合,加快各类评估工具的数字化开发、应用与优化,拓展医教结合服务能级;(4)深化特教课程教学改革。对标国家颁布义务教育阶段三类特教学校课程标准积极落实。注重课程资源建设,大力推进融合教育,注重提升各类特殊教育品质;(5)积极保障特教师资队伍待遇,分类培养。
山东菏泽 | 市民政局建设“彩虹驿站”工程,打造儿童福利“加油站”
菏泽地处四省交界处,人口基数大、人员流动性强,孤残儿童较多。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市共有孤儿1030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941人,重点困境儿童1363人,农村留守儿童近5000人,这给菏泽市福利机构管理增加了前所未有的压力。
为满足社会困境儿童专业化、多样化需求,拓展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范围,推进“养治教康+社会工作”一体化孤困儿童区域性养育机构建设,在前期摸索基础上,市民政局党组在2020年启动“彩虹驿站”儿童关爱保护平台。
菏泽市儿童福利院工作人员通过入户走访,与儿童及其监护人、乡镇儿童主任、县区民政部门的常态化沟通,建立动态信息档案。市儿童福利院通过与高校合作,建立博士站点,设立“心灵花园”工作站,这也是省内儿童福利院中的首个工作站,不仅为福利院儿童健康成长提供保障,同时填补菏泽市在儿童心理研究方面空白,被菏泽市确定纳入“招才引智”项目。
此外,菏泽市民政局还引入“音乐治疗”“阳光线上短训”“珍知课堂”等一系列专业关爱服务。据了解,自“彩虹驿站”工程启动以来,共策划和组织了“红色旅游”“安全教育”“医疗救助”“学业辅导”等一系列主题活动70余次,参与活动的各类困难儿童达1800人次。
基层政权与社区治理
2021年4月,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综合服务平台在荆州区西城街道办上线,让“居民吹哨,社区派单,街道接单,部门联动”这四个环节有效衔接。以往群众诉求向社区反映了,社区处理到什么阶段,多半只能上社区问工作人员才清楚,现在只要打开社区的微信小程序,就可以实时查看进展。
一位居民曾通过小程序反映:在卸甲山小区有一处窨井盖破损,社区进行了受理并推送至街道网上党群服务中心,街道工作人员判断,由于市政建设这一块没有赋权给街道,于是街道网上党群服务中心将需求推送至荆州区住建局,住建局在受理之后,次日上午便安排人员对破损的窨井盖进行了及时更换,得到居民五星好评。
西城街道办党工委副书记陈灿对此深有体会,“在引入该平台并建立‘群众吹哨部门联动’的机制后,这个问题得到了彻底解决,下沉到西城街道的党员可以大胆地收集居民反映的问题,交由街道办联动解决。此外,共建社区APP可以完整统计党员下沉开展工作的所有资料,这既便于日后台账资料整理,也便于年底的考核,同时,对于一个周期内未完成的任务,手机APP可以向党员一对一提醒,相当于为党员配备了一个下沉工作助手,也让社区从纷繁复杂的派单工作中解脱出来。”
下沉党员干部“下单”“抢单”成为常态。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综合服务平台每月自动生成来源诉求分析、党员到访服务统计、网格服务质量评价等图表,直观反映社区民意需求倾向和党员考核结果,倒逼下沉党员干部从“要我干”到“我想干、我能干、干得好”的转变。
该平台以保障服务管理系统,党员服务管理系统,服务任务分拣系统,绩效统计管理系统,能量广场管理系统为五大核心功能,经过近一年时间的稳定运行,形成了街道、社区、部门一体化联动机制,机关企事业单位与乡镇(街道)、村(社区)党组织联建共建,组织党员、干部下沉参与基层治理、有效服务群众。进一步增强基层社会治理效能,织密扎牢社会救助安全网,筑牢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底线,实现了情况动态掌握、资源有效利用、诉求及时回应、问题快速处置、服务精准有效、管理扁平高效。
顺应居民消费新期待,加快发展社区商业,推进便民生活圈消费便利化,厦门再出新举措。近日,包括厦门市商务局在内的13个部门印发《厦门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试点方案》(下称“方案”)。方案公布了首批10个试点社区,并计划到2025年建设完成一批城市便民生活圈,以试点区域居民满意度达到85%以上为目标。
完善一站式服务,做到“不出社区门,能办许多事”。根据方案,厦门将启动便民生活圈建设专项规划。优先配齐、配优、配强基本保障类业态,如社区综合超市、菜市场、便利店(生鲜便利店)、餐饮店、理发店、药店、洗衣店、家政店、维修店、综合服务店、前置仓、再生资源回收点等。因地制宜发展品质提升业态,鼓励发展特色餐饮、运动健身、新式书店、教育培训、休闲娱乐、老年康护、幼儿托管等品质提升类业态,大力发展养老相关产品融合的新模式业态。
补齐设施短板,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有条件的社区改造提升商业中心、邻里中心等各类综合服务设施,完善“一站式便民服务功能”,鼓励有条件的物业服务企业向养老、托育、家政、邮政快递、前置仓等延伸。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配置社区医疗服务站、幼儿寄托所、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老年人活动室和青少年活动室等设施。
鼓励一店多功能,增加更多政务和公共服务种类。方案建议以新零售、新业态、新模式为突破,推动社区商业转型升级。鼓励社区小店“一店多能”;鼓励金融、快递、旅游、维修等商业服务项目进驻社区便利店、超市,增加和扩大社区便利店、超市叠加政务和公共服务种类,保障生活必需。
引导企业集聚发展,大力推动社区零售品牌连锁化发展,推进便利店+餐饮休闲、无人便利店等新业态,提高便民服务水平。
鼓励便利店、药店等社区商业网点延长营业时间,有条件的可24小时营业。积极促进夜间商业多元化发展,打造集购物、休闲为一体的商业集聚区,推动社区商业集聚发展转型升级。
数字化持续赋能,鼓励智慧商店建设,让更多智能设施进社区。方案鼓励智慧商店建设,创新云逛街、云购物、云直播、云体验,拓展批发、零售、餐饮、住宿、美发等领域数字化营销活动,拓展社交型便民生活圈应用场景。
支持国有企业、大型民企、电商平台、物流平台、商贸企业、中央厨房等企业为社区商业提供数字化服务、供应链服务和技术帮助,共建生态的发展模式。
鼓励以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方式提供便民服务,依托实体店面,融合“现场体验、在线下单、便捷支付、末端配送”等功能,支持一批规范化连锁网点搭载蔬菜零售、早餐、快递、收衣等便民服务功能。推动智能快件箱、移动餐车、移动售卖车、无人售卖超市、无人售卖车、智能回收设施等进入社区,提升便民服务水平。
社会事务
为深化婚姻登记领域“放管服”改革,按照幸福美好生活十大工程要求,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民政局加快实施“互联网+”婚姻登记,着力推进登记服务智能化、信息化、便民化。
一是智能登记让服务更安全。配置8台智能多功能一体机,具备图像采集、人脸识别、指纹对比等功能,开展“证件、人证、证明”三项在线核对,从技术层面避免了伪造、变造以及盗用、冒用他人证件进行婚姻登记的情况。在即将投入使用的东安湖公园婚姻登记处配置2台自助婚姻登记一体机,让婚姻登记更加智能化便民化。
二是数据补录让服务更实效。龙泉驿区在成都市较早开展婚姻登记历史数据集中补录工作。截止目前,已补录建国至今各类婚姻登记历史数据共330119件,充实了全国婚姻登记信息系统数据库,为全国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提供了基础数据保障。
三是信息共享让服务更便民。对历年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扫描处理,实现了婚姻登记档案电子化。建立婚姻登记档案跨区域查询机制,协助群众跨区、跨市、跨省查询本人婚姻档案资料,真正做到了“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路”。
四是线上预约让服务更人性。开通官网、微信、天府通APP等线上预约渠道,在疫情期间做到分时段预约,有效避免了“扎推”登记。同时,通过后台审核证件发现问题及时反馈,避免群众多跑路,让服务更加人性化。
近日,怒江州泸水市老窝镇荣华村八组的一户人家为逝者进行了简洁肃穆的生态树葬,将逝者的骨灰葬入树下。这是怒江州实行殡葬改革以来泸水市首例逝者生态殡葬。
据了解,生态殡葬分为树葬、草坪葬、花盆葬、壁葬、海葬等形式,旨在把更多的绿地还给自然,把更好的生态留给后辈。随着人们环保意识的增强、殡葬观念的更新,时下,“绿色殡葬”成为引领殡葬发展趋势的新风尚。
当天,逝者家属默哀过后,将逝者骨灰郑重地放入挖好的土坑中,把黄土一层层轻铺上去,以树代碑,花草为伴,寄托哀思。
记者向州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了解到,怒江州2016年实施殡葬改革以来,全州各级各部门多措并举,截至目前,在干部群众思想观念、殡葬基础设施建设、殡葬管理服务和殡葬机制体制建设等方面取得阶段性成果。全州着力推行火葬,改革土葬,倡导节地生态葬,得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另据了解,今年6月27日,怒江州兰坪县金顶镇永祥社区一名居民去世,家属积极响应殡葬改革号召,将逝者遗体火化后,骨灰在兰坪万安人文生态纪念园生态节地葬区落葬。这是怒江州首例节地生态殡葬,兰坪县首例骨灰进入公墓集中安葬,也是兰坪县殡仪馆建成后首例遗体火化。
据悉,截至目前,怒江州四县(市)建设完成县级遗体公墓4个、农村公益性公墓8个,已建成并投入使用殡仪馆3个,在建1个;各县(市)乡镇均完成公益性公墓选址规划工作,正加快建设。怒江州对生态节地墓位安葬及管理维护实行严格监管制度,杜绝乱埋乱葬、骨灰装棺再葬、墓位面积超标、过度使用不可降解材料等,有力有序推进殡葬改革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