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研智库 | 新《未成年人保护法》将于6月1日起施行!

宏观政策

民政部 | 新《未成年人保护法》于2021年6月1日起施行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增加完善多项规定,其中包括监护人监护不力、学生欺凌、性侵害未成年人、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等问题。规定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的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等“六大保护”。首次将留守未成年人、困境未成年人纳入法律保护,首次提出委托照护未成年人的法定要求,首次将监护缺失未成年人纳入保护范围,首次要求在乡镇(街道)层面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

民政部等十四部门 | 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近日,民政部、中央编办、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公安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卫生健康委、应急部、市场监管总局、医保局、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中国残联等14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确定的改革总体思路是,省级和地市级民政部门设立的儿童福利机构,原则上应当收留抚养本辖区由民政部门长期监护的儿童。县级民政部门已设立的儿童福利机构,原则上应当转型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在民政部门长期监护儿童数量较多的地方,省级民政部门可以统筹协调、合理确定少部分综合条件好、养育儿童多的县级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本辖区由民政部门长期监护的儿童。

社会救助

陕西省 | 下放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 

为进一步推行社会救助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优化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流程,全面提高社会救助效率和效能,近日,陕西省民政厅印发《关于推行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在全省部署推进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工作。

《实施方案》提出,各地要先期开展好试点工作,并根据试点情况及时完善相关制度、优化工作流程、补齐薄弱环节。11月底前,除因特殊情况不具备条件外,低保、特困审核确认权限全面下放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实现救助更及时、保障更有力、动态管理更高效。

德阳罗江 | 守牢民生底线 打通社会救助工作“最后一公里”

2020年以来,作为全省社会救助综合改革试点地区,德阳市罗江区民政局通过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的形式,建立村级社会救助信息员制度,通过委托方式与各镇邻里乡亲互助会签订承接服务协议,邻里乡亲互助会以聘请的方式,从各村(社区)中了解和掌握辖区内困难群众信息、熟悉社会救助政策的、有责任心的、品行端正的乡贤中确定了93名社会救助信息员。社会救助信息员深入了解辖区困难群众的生活情况,主动寻找未享受社会救助的困难群众,摸排其信息,将排查出的特殊困难群众收集汇总,建立困难群众信息台账,上报当地政府。社会救助信息员制度的建立打通了社会救助工作“最后一公里”,对陷入困境的群众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救助。

宁夏回族自治区 | 低收入人口常态化救助的创新探索

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政厅印发《关于在全区开展巩固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成果“回头看”及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巩固提升行动的通知》。《通知》提出,力争在年底前摸清全区不在兜底保障范围内的易返贫致贫人口、因病因灾因疫情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人口等情况,将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救助帮扶范围。

养老服务

民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 联合举办全国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大赛

5月21日,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通知,决定联合举办全国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大赛。此次大赛将是我国养老服务领域首次举办的竞赛规格最高、参与人数最多、技能水平最高、影响力最广的职业技能大赛。本次大赛分为地市级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选拔赛、省级选拔赛和全国决赛三个阶段。地市级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选拔赛于2021年5月—7月开展,省级选拔赛于7月—9月开展,全国决赛将于11月在江苏省南京市举行。

北京市 | 《关于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实施适老化改造和无障碍环境建设的指导意见》

5.26日北京市住建委发布《关于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实施适老化改造和无障碍环境建设的指导意见》,目标“十四五”期间,实施综合整治的老旧小区,因地制宜逐个明确小区适老化改造和无障碍环境建设内容,实现通行无障碍;支持有条件的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合理利用空间完善养老服务设施,引导有需求的老年人家庭开展居家适老化改造;推动和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养老服务机构等采用“物业服务+养老服务”模式,专门提供助餐、助浴、助洁、助急、助行、助医、照料看护等定制养老服务,切实增加居家养老服务有效供给,有效满足老年人居家养老需求;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加强与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的沟通合作,协助社区居委会搭建老年文化活动平台,开展居民结对帮扶老年人志愿服务和代际沟通活动。

河南省 | 《河南省养老服务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建议

5月21日,《河南省养老服务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建议。《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规定了养老服务设施用地的规模、标准等,明确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内容。并提出乡镇特困供养服务机构应逐步转型为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每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应建设一所为老年人服务的社会工作服务站。

儿童福利与保护

内蒙古乌兰察布 | “三强化”关爱农村留守儿童

乌兰察布市民政局按照儿童优先、分类施策、动态管理的原则,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扎实开展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积极维护留守儿童合法权益。一是强化监护核查,开展集中走访。全市已设立儿童保护督导员110人、儿童主任1539人。二是强化档案管理,落实干预帮扶。通过核查及时为留守儿童办理核销手续和新增手续。三是强化数据支撑,更新台账信息。对走访排查出的留守儿童,按照一人一档建立信息台账,及时录入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管理系统。截至目前,乌兰察布市共有留守儿童963人,均已按要求落实相关儿童保障政策。

河南开封 | 举办2021年全市儿童督导员业务培训班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儿童工作队伍建设,提升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能力,全面提升儿童福利工作专业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5月25日至26日,开封市民政局举办开封市儿童督导员业务培训,未成年人保护机构负责人、儿童督导员共计140余人参加培训。一是开展《坚持儿童利益优先 做好新时代儿童福利工作》专题讲座,着重解读儿童福利政策宣传及儿童福利系统相关工作;二是解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与儿童福利工作经验分享;三是进行“社会组织参与儿童福利服务工作路径与实践”主题交流。通过此次培训,将进一步全面提升全市儿童福利工作队伍能力和专业素养,推动全市儿童福利工作再上新台阶。

青海省 | 举办全省首次儿童收养专题业务培训班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进一步加强全省收养登记管理,规范收养评估工作,推动提高全省儿童福利工作专业化、标准化水平,5月17日至20日,青海省民政厅在西宁市举办全省首次儿童收养专题业务培训班,特邀民政部儿童福利司及中国儿童福利和收养中心专家进行指导授课。

培训围绕收养法律法规、收养登记规范、收养评估实务与案例分析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系统的辅导解读。通过对收养政策前后变化的对比,指导基层具体收养评估实务,分享国内外收养登记经典案例,现场答疑各地在办理收养登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让全省基层收养业务人员充分了解和认识当前收养工作形势,熟悉收养工作相关法律法规,找到收养工作疑难杂症的解决对策,有效推动了基层收养登记业务水平。各市(州)、县(市、区、行委)民政局儿童福利工作负责人、收养业务工作人员及部分儿童福利机构负责人共120余人参加培训。

甘肃省 | 创建省级示范试点托育机构

5月26日,甘肃省卫生健康委下发《关于创建省级示范试点托育机构的通知》,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创建一批具有示范性的省级试点托育机构,以点带面,促进全省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专业化、规范化发展,促进全省托育服务行业整体高质量发展。

《通知》明确,在甘肃省行政区域内,经有关部门注册登记和卫生健康部门备案,并取得回执的由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部队、社会团体、社区、村(居)委会以及公民个人举办的,为3岁以下婴幼儿提供全日托、半日托、临时托等托育服务的机构,无失信惩戒记录,无歧视、体罚、变相体罚、侮辱、虐待婴幼儿等行为,无重大安全事故、严重婴幼儿伤害事件及其他造成社会重大负面影响事件发生的托育机构,均可申报。通过实地审核、经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托育机构,将授予“省级示范试点托育机构”标牌,示范试点有效期2年,期满后可重新申报。

基层政权与社区治理

江苏南京 |  打造“三维”社区服务空间,助力提升新型农村社区治理水平 

日前,南京浦口区试点打造“社(小)区公益服务空间”,着眼农村社区治理和服务实际,围绕“党建引领、专业服务、居民自治”三个维度,全面提升浦口区基层农村社区治理效能。

一是切准党建引领维度,巩固农村社区治理组织保障;以“群众路线”为指引,将社区党员力量注入“社(小)区公益服务空间”,鼓励社区党员在“社(小)区公益服务空间”内开展各类服务和活动;强化“红色志愿队伍”建设,形成“党员+志愿者+居民群众”的服务参与格局。

二是聚焦专业服务维度,丰富农村社区多元服务体系;浦口区民政局在全区5个街道开展“社(小)区公益服务空间”建设,根据街道实际选择试点社区,打造集养老助餐、未成年人保护、协商融合、志愿服务开展的“一体化”公益服务平台。通过购买第三方社会组织服务提升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程度,激发社区社会组织在社区治理中的专业作用。

三是引领协商自治维度,推动农村社区安置居民融合;以疫情防控、社区换届选举、社区楼栋长队伍建设为议题,引导社区居民“身边事、身边议”,通过“社会组织+楼栋长”机制,在公益服务空间内探索建立楼栋长“1+1+1”服务模式,借助楼栋长这一居民骨干力量,带动社区居民参与社区协商,营造居民自治的良好氛围。

佛山南海 |  今年全区选20个 社区试点“创熟”

5月26日,佛山市南海区委、区政府举行“创建熟人社区”(下称“创熟”)推进会,会上发布《南海区创建“熟人社区”三年行动计划》(下称《计划》),指出今年会在各镇街共20个社区进行试点“创熟”工作,培育楼长、巷长、街长、自治小组、街坊志愿互助会等,让它们不断提质扩面,成为收集社情民意的重要阵地,成为发现问题、收集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的重要渠道。引导社区社会组织、辖区企业、业委会、居民等各方主体主动参与社区治理,实现村(居)民议事厅全覆盖,形成居民事居民议的机制,推动多元主体协商共治。最终通过“创熟”探索具有南海特色的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推动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助力南海区建设广东省城乡融合发展改革创新实验区。

北京石景山 | 发挥“老街坊”优势,共治老旧小区

近年来,石景山区老山街道东里北社区积极探索“老街坊”参与社区治理热点难点,打造了居民自治、邻里共治的共建共治共享品牌。

一是建“社区党校”,发挥“老街坊”余热;建立“社区党校”。“社区党校”以“三大阵地”为支撑,推进各项活动开展。建好党员“老街坊”学习阵地,营造“红色课堂随处在”的浓厚氛围;建好党员“老街坊”服务阵地,定期面对面收集整理居民意见建议,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落细落实老百姓的房前屋后事;建好党员“老街坊”活动阵地,通过开展“邻里守望”志愿服务活动,凝聚党员群众共同投身社区建设,增进邻里感情。

二是聘请“小巷总理”;在“老街坊”中聘请有威望和号召力老党员、居民代表,担任“小巷总理”,在社区服务大厅轮流坐班,负责居民来访、咨询、接待工作。通过“小巷总理”服务居民,在居民之间、居民与居委会之间搭建桥梁,增强居民对社区的认同感和归属感,调动社区居民关心社区、建设社区的积极性和热情。

三是让“老街坊”参与社区治理有获得感;东里北社区自2019年起开展有机更新提升工作,以“老街坊”参与社区治理为导向,广泛发动居民“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建立街道党工委领导、社区党委统筹、物业公司推动、物业管理委员会监督、社会单位协同、“老街坊”广泛参与的社区治理新机制。

社会事务

四川省 | 印发《殡葬服务进社区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5月24日,四川省民政厅印发《殡葬服务进社区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依托100个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点,部署开展“殡葬服务进社区”试点。方案明确,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入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在社区层面开展殡葬政策宣传、提供殡葬基本信息、协助居民治丧等服务,打通殡葬服务机构连接群众最后“一公里”。

河北省 | 《关于同意将雄安新区等单位确认为全省婚俗改革实验区的批复》

5月24日,河北省民政厅印发《关于同意将雄安新区等单位确认为全省婚俗改革实验区的批复》,同意将雄安新区、保定市莲池区、衡水市冀州区、邯郸市肥乡区、辛集市等单位确认为全省婚俗改革实验区,实验时间为期三年。

《批复》强调按照《河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婚俗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推进婚姻领域移风易俗,传承发展中华优秀婚姻家庭文化,倡导全社会形成正确的婚姻家庭价值取向,遏制婚俗不正之风。河北省民政厅还专门制定了《婚俗改革实验工作指引》,要求通过三年实验,实验区内高价彩礼、人情攀比、铺张浪费、低俗婚闹等不良风气得到有效遏制,健康文明、简约适度的婚俗新风成为社会主流,婚姻家庭辅导服务稳定开展,良好家风家教接续传承,婚俗改革阵地建设、文化建设、机制建设等一系列可复制、可推广的实验成果固化成熟,全社会精神文明程度大幅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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